本报讯(卢子能 杨旭英)以进车行假装看汽车为幌子,实际上是为了偷别人手机的童某, 4月30日,被芗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。
去年4月24日13时许,漳州某汽贸有限公司的员工欧某发现,自己放于该公司前台充电的黑色诺基亚E66型手机突然不翼而飞。4天后,一名陌生男子打电话给欧某,表示愿意过两天后归还盗得的手机,但事后杳无音信。同年4月29日14时30分许,市区另一家汽贸有限公司的员工陈某也遭遇同样境遇,其放于该公司展厅茶几上的诺基亚N81手机莫名其妙丢失。
无巧不成书。不久,欧某的朋友王某在得知同事陈某的手机也同样被盗后,与欧某通过其公司的监控录像,认出偷盗两人手机的男子竟是同一个人后报案,警方通过技术手段侦查,最终将童某抓获归案。经鉴定,两部涉案手机价值共计人民币3312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