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8日,央行、银保监会发布《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指导意见》),其中的“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”引发热议。
在便利ETC用户绑定扣款账户上,《指导意见》明确,商业银行、非银行支付机构应为ETC记账卡用户提供便捷的扣款账户绑定及扣款服务。不得无故拒绝用户绑定已有账户,不得强行要求用户新开账户绑定,不得在用户办理ETC业务时强制搭售其他服务或产品。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用户解除绑定账户,不得故意引导已安装ETC用户变更扣款账户,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安装和社会资源浪费。
对于拖欠问题,该意见指出,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。《指导意见》指出,支持商业银行、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和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下,将自通行交费交易日起超过30日仍拖欠未付款的用户信息提交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,信息保存期限按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执行。中国支付清算协会、清算机构应组织成员单位建立黑名单管理机制,合力防范恶意拖欠行为。
一名银行工作人员介绍,ETC可以绑定信用卡和借记卡,信用卡可以透支,在信用卡出账单后,按时还款就可以;相比之下借记卡更容易出现欠费,很多人的借记卡里自动关联了理财、交易等,余额可能就不够扣高速费。
上述银行工作人员建议,今后用户在使用ETC时要及时关注卡内余额以及相关扣费信息,避免因欠费而影响个人征信。(据《天府早报》)